■個論
  繼廣東省人口與衛生計劃委員會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處處長伍新民涉嫌基本藥物目錄增補違紀被調查之後,廣東基藥腐敗案正不斷發酵。廣東省紀委官網南粵清風網3月29日下午公佈,廣東省第二中醫院院長、黨委書記塗瑤生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來自廣東醫葯業內的說法稱,塗瑤生被調查與伍新民被調查之間有關聯,伍新民因涉嫌在去年廣東地方基藥目錄增補中收受藥商賄賂被調查,而塗瑤生則可能是藥商和伍新民之間的牽線人。(《第一財經日報》3月31日)
  基本藥物目錄的初衷本是為了降低患者的藥品開支和成本,現實中卻往往事與願違地成為低價藥“殺手”。
  可以設想,既然藥品被選入基本藥物目錄,往往意味著降價縮利,藥企多半也會避之唯恐不及。那麼,在基本藥物目錄的增選環節,要說並不牽涉太多的利益,當然也就不該有腐敗的空間。從這個角度來看,基本藥物目錄增補竟然暗含腐敗鏈條,的確多少有些出人意料。
  不過,假如認為基本藥物目錄與藥企之間是一場零和游戲,甚至目錄的存在就是為了打壓藥企的利潤,本身恐怕也是一種誤解。恰恰相反,基本藥物目錄要想實現其控製藥價的初衷,當然不能不考慮藥品的供應與藥企的生產積極性,通過薄利多銷的方式為藥企留下合理的利潤空間,才是基本藥物目錄名副其實並長期玩得轉的游戲規則。而對於藥企而言,一旦藥品進入目錄,不僅意味著訂單有了保障,同時還省去了不菲的市場營銷成本,假如還能談定合適的價格,相當於提前鎖定了無風險的利潤。尤其是當基本藥物目錄的定價,本身又有著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時,基本藥物目錄增選自然不再只是清水衙門,而是決定著可觀的利益分配,權力公關自然不會聞不到其中的“腥味”。
  從這個角度來看,基本藥物目錄增選之所以蘊含腐敗鏈條,其實仍然是對於權力監管的失控,當權力決定著利益的分割,卻又缺乏必要的約束機制,基本藥物目錄增選也淪陷於腐敗泥淖之中,其實大可不必覺得意外。
  對於基本藥物目錄的遴選、修訂及推廣,WHO其實有著明晰的制度安排。該制度包括設立基本藥物專家委員會、推薦藥物的申請、申請書和推薦草案的審核、遴選標準、藥物展示、專家委員會報告等方面內容,由8~12名成員組成的基本藥物專家委員會負責起草示範目錄工作。遴選過程更是保持高透明度,除了邀請專家委員會成員對藥物申請表進行評審外,還邀請了藥品消費者組織和衛生保健工業代表進行評論,並且將所有評論意見在網上公佈30天以上,使遴選結果能夠得到公眾的信服。澳大利亞甚至由相關專家和各利益集團成員組成了完全獨立於政府的審核機構,審核機構從經濟學角度對藥品的臨床效果與成本進行全面分析,將審查結果作為藥品是否能進入基本藥物目錄的主要依據。
  可見,唯有基本藥品目錄的增選,真正建立起科學的遴選體系,公開透明的遴選程序,並通過引入獨立的多方的評審形成有效的制衡,基本藥物目錄才不會惹來一身“騷”。
  □武潔
  (原標題:“基本藥物目錄”該吃點什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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